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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《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评估报告


来源:连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:2022-12-08 10:48:50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       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,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,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、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,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》和省政府《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于2020年4月23日制定本办法。根据《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(广东省政府令277号)、《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》的规定,对《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。现将评估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
一、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

为进一步提高评估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及客观性,我局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对《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实施专项评估。

二、实施绩效、制度设计等评估内容分析

(一)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绩效评估方面

本办法于2020年4月23日经连州市委十三届〔2020〕1次常委会(扩大)会议和连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警务辅助力量有了明确的适用岗位、身份性质、职责权限、权利义务、聘用条件和程序,规范了对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、考核奖惩和保障待遇等,发挥了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工作、有效置换警力、推动警力下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。

(二)合法性方面

经评估,《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符合《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有关规定。

(三)合理性方面

经评估,《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范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,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,发挥了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、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。

(四)协调性方面

《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与同位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发现存在冲突,规定的制度互相衔接。

(五)可操作性方面

《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对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;规定的程序正当、简便,易于操作。

(六)行文规范方面

《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行文规范,逻辑结构严密,表述准确。

三、评估结论及建议

《连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自2020年4月23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,于2023年4月23日到期。到期后根据本办法,结合公安工作实际,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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